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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知道吗?职工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可以报销!
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24/1/16 14:35:56 人气:25



 

“大爷,您今天的门诊费用总计158元,给您报了99.54元,您只需自付58.46元。”

“真的吗?普通门诊费用现在也能报销了,真好!医院的药不仅可以报销,还便宜!”

近日,退休职工王大爷身体不舒服,去康达医院内科门诊看病,在缴费时,惊喜地发现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是可以报销的,而且药品还便宜!

从2023年起全面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!

普通职工门诊费用报销规定:

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650元,退休职工起付标准为500元(全年实行累计计算,药店购买与诊所看病不进行累计)。

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

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一、二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70%、65%和60%;

退休人员在一、二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75%、70%、65%。

普通居民报销: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,起付标准30元,报销比例为50%,全年报销金额为300元。

康达医院医保科科长刘侠介绍说:“以前门诊是不给报销的,住院才可以享受到医保报销,职工医保“门诊共济”新政策出台后,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。而且现在我院销售600多种药品都是按进价统一出售,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,保障了患者的用药权益,降低了医疗费用负担,来院就医的患者们赞不绝口。”

王大爷享受的报销政策就是职工医保“门诊共济”中的“统筹共济”。“统筹共济”指对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进行报销,使门诊患者也能享受到统筹基金报销待遇。

此外,“门诊共济”还有另一重含义,即“账户共济”,指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可以由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共济使用。

(一)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及家庭共济的范围:

①本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(以下简称主账户人)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(以下简称家庭成员)

②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(包括职工和居民医保)的参保人员。

③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,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,享受家庭共济待遇。

(二)办理流程

通过“江苏医保云”APP进行线上处理

01.手机应用商店或扫码下载安装“江苏医保云”APP,实名注册登录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。

02.APP首页点击“我要办—家庭共济”,可以进行家庭共济关系绑定、关系查询及关系解绑。

03.家庭关系绑定中,根据页面要求填写的项目,依次填写共济使用人对应信息,并可逐个增加共济使用人,并按照提示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后,签字上传,完成绑定工作。

(三)使用顺序

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,应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,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,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,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。

友情提醒:

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共济关系,如需变更家庭共济关系,可以在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济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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