泗阳康达医院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告知说明
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《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苏医保发〔2025〕20号)、《关于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苏医保发〔2025〕21号),我院新增“特级护理”等28项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、11项临床量表评估类项目,29项器官移植类项目并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到2025年6月30日,公示一周后执行,具体标准详见表格。
泗阳康达医院
2025年6月22日